English | Email | Contact Us在张律师的尽心帮助下,我们新公司的所有员工都成功获得了L-1签证和延期。我们向所有想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中国公司推荐张律师的专业服务。 —王侃,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美国公司副总裁
张律师非常成功地反驳抗辩了移民局补充证据要求,帮助我们成功申请了L-1签证。他极有说服力的抗辩很好地阐述了案件的关键点,并成功说服移民局批准了我们的申请。 — 王国腾, 东方海门贸易公司总经理
张律师是我们合作过的律师中最称职最有能力的一位,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我们顺利将境外员工转移到美国境内。
—Charles Dublin, 美国BH国防咨询公司
正直美国处于经济低迷之际,是中国大中小型企业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实现“走出去”的战略。 中国的大中小企业可利用L-1A签证中新分支机构的规定,在美国成功地建立新分支机构并获得在美L-1A签证. 此签证在成功续签之后,可申请正式永久绿卡,有着比EB(5)投资移民更多的实惠和保障。华贸国际律师事务所已成功地办理数百例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请联系我们。
中国的企业或公司都可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中国企业或公司的经理人员可以以L-1A的身份入美经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L-1A 经理的配偶和未成年孩子可以一同赴美,未成年孩子可在美国的公立中学免费就读。在美开设“新分支机构”的L-1A签证只有一年有效期, 在第一年有效期结束之前, 必须申请L-1A 签证延期. 但新分支机构必须达到美国移民局满意的业绩, 美国移民局才会给与延期批准. 对于已有固定客户的进出口公司, 可把现有业务转让给开设新分支机构, 来达到业绩需求. 对于开设新分支机构并无现有国际贸易业务的L-1 申请人来说, 时间非常重要, 最好的方式是以商务B-1 签证入境, 然后在利用B-1 商务签证的12 个月时间建立在美国的新分支机构, 已尽早达到美国移民局满意的业绩。 在L-1A签证续签后, 可申请美国长久居留权,即绿卡。 希望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1) 在中国的企业应有较良好的业绩。虽然美国移民法没有就国内企业的业绩有规定,但移民局会有可能对亏损企业在美国开办分公司的真实性作更多的调查。
2) L-1A经理本人在中国企业必须是管理职责,需要有雇员对其负责。并且在申请时前三年当中为母公司连续全日工作一年以上。L-1A经理本人在美国新公司也必须是管理职责,需要有雇员对其负责。
3)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要投入的资金是多少,但移民局会对要求查看新公司帐户的对帐单。一般情况下在帐户中存入4,5万美金即可。 实际情况下,对美国企业投入的启始资金一般在15万美金左右。
4) 美国新公司在第一年经营中必须达到显著的业绩,才有希望L-1签证延期。